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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活动、满足宗教生活需要的场所,也是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教职、潜心修持、从事宗教研究、服务信教群众的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的状况突出反映了该宗教的面貌,关系到该宗教的形象和健康发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为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国家宗教局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每三年表彰一次。 2010年和2013年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先后联合召开两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表彰大会,对全国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来涌现出的先进寺观教堂、先进宗教团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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