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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汝汗:努力把吉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时间: 2014-05-12 09:05:00 来源: 字体显示:  

  努力把吉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吉林省民委主任 阿汝汗 

  近年来,吉林省针对多民族边疆省份这一省情实际,立足民族关系和谐、民族领域稳定的良好基础,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积极探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新思路、新办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组织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吉林省委、省政府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重视并强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33个省直部门参加的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把创建工作确定为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各市()、县(市、区)也都结合实际,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坚持以“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共同理想信念”为主题,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新发展、新面貌、新风尚,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各地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举办民族政策培训班、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门安排教学课时,讲解民族理论正在。合计新闻媒体常年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营造和谐向上的社会氛围。各中小学普遍开设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课程,开展讲祖国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壮丽山河和各民族爱国光荣传统的“四讲”活动,极大地激发了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和民族团结意识。 

  ——活动抓手更加着实有效。一是抓结合。采取宣传、统战、民委三部门联合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全方位开展创建活动。在农村将创建活动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在城市将创建活动与加强社会管理结合起来,重点开展互助共建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创建活动与党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重点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建设,形成了统筹兼顾、齐头并进的创建工作格局。二是抓载体。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形成了“民族团结邻里节”、“学民族语言、穿民族服装”、“百家民企助百村”、“爱民固边行动”等一批创建活动品牌。三是抓示范。以“比团结、比发展,创模范”为主题,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集中建设1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培育了一大批典型社区、村屯、学校和企业。实施“百村万户”致富工程,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扶持100个民族村,形成了引领带动作用。延边州以再创模范州为目标,制定创建示范州实施方案,继续唱响讲团结、谋发展、当模范的主旋律,使老典型焕发了新光彩。 

  ——创建内涵更加丰富深化。在创建活动中,我们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关键,坚持围绕发展促团结,通过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百村万户”致富行动、“民族情”创业带就业服务活动等,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培养致富能手和创业能人,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增收致富,使各族群众得到了实惠,民族团结的社会根基进一步夯实。我们始终把落实民族政策作为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坚持围绕维护权益促团结,积极促进民族法制建设,千方百计帮助少数民族解决特殊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我们坚持围绕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促团结,通过开展“爱党、爱国、爱家乡”主题活动,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积极构建各民族亲如一家的社会环境,凝聚了团结进步的强大精神力量。 

  总结近年来的创建工作经验,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服务大局,真正把创建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才能赢得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与支持;二是要坚持扎根实际,真正把重心沉在基层,突出当地特色,才能保持活动的蓬勃活力;三是要坚持以民为本,紧紧依靠群众、紧紧围绕群众开展创建活动,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取得实效;四是要坚持活动创新,不断创新活动理念、机制和载体,增强活动针对性、鲜活性,才能常抓常新,形成亮点,创出品牌。 

  总之,近年来我省创建工作成绩值得欣慰,经验弥足珍贵。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一以贯之重视支持的结果,是各级民委与宣传、统战、边防等相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建的结果,也是各示范单位及各族群众积极参与、自觉创新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民委向给予创建活动大力支持、为创建工作付出心血做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及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多民族边疆省份,没有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吉林的全面振兴;没有区的和谐稳定,就不会有全省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我们要深刻认识推进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实现边疆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我省地处东北边陲,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决定了民族工作在全省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当前,在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深入推进,社会加快转型变革的过程中,民族问题往往同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因素交织在一起,涉及民族因素的社会矛盾呈易发、增多态势。特别是在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进行渗透、分裂、颠覆的新形势下,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更加复杂,抵御境外文化渗透、宗教渗透的任务更加艰巨。只有切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正确处理好民族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才能确保全省政治社会安定和边疆安全稳固,不断夯实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基础。 

  (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民族地区总体发展还相对滞后,少数民族贫困问题比较突出,民族乡镇的基础设施条件还相对较差,民族文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只有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目标,充分依托民族地区的政策区位优势,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少数民族权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等方面,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活动,才能加快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三)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民族关系是和谐的、民族领域是稳定的。但应看到,由于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档、结构调整阵痛的叠加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元,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多样,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凸显,凝聚共识的难度增大,社会管理难度增大。加之有的地方民族政策法规落实不够到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没有得到切实尊重,侵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民族团结,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只有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才能保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吉林科学发展、加快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明确目标任务、努力取得创建活动的新成效 

  民族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深入推进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为统领,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两个共同”主题,贯彻落实“民族工作重在平常、抓好平时”、“民族团结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新理念,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团结梦”、各民族建设富裕和谐美好家园的“发展梦”。 

  (一)全面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强化“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意识。要充分利用自治地方州庆、县庆和民族乡乡庆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民族地区发展成果和城乡面貌变化,激发各族群众的自信心、自豪感。要围绕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展示各民族的民俗文化和精神风貌,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要充分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形式,设计专题项目,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文化繁荣发展成果进行集中宣传,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着力提升创建活动内涵。要突出群众性,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突出实践性,认真总结本地区在创建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和新载体,因地制宜地加以推广,激发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突出时代性,着力丰富和创新活动内涵,总结提炼各具特色的活动经验,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突出实效性,立足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民生改善、优化发展环境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创建活动品牌,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拓展创建工作领域。完善“民族团结邻居节”、军警民“同心筑堡垒”、“百家民企助百村”等活动形式,并促其实现社会化、常态化。总结推广长春市的“五个结合”、延吉市丹英社区的“五个一”、中央小学的“六个一”等创建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在此基础上,围绕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军(警)民共建活动;围绕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企业创建活动;围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活动;围绕加强各族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学校创建活动;围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传承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从而全面拓宽创建领域,扩大活动的社会效应。 

  (四)大力培育和选树示范典型。注重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各条战线、不同方面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选树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的新典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继续组织实施“双百”创建工程,从社区、村屯、企业、学校、军警民共建等五个方面,抓好1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和100个先进个人典型。在选树新典型的同时,要注重抓好老典型的再培养和再宣传工作,使其继续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延边州已经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要抓住这一契机,加大措施,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为再创模范州打好基础。 

  (五)积极开辟共同繁荣发展的新路径。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开展创建活动的根本目标。要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扶持力度,创造更加有利于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外部环境。要充分利用民族地区资源富集、文化多元、生态良好的比较优势,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专业乡(镇)、专业村屯,形成富民产业链条,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要进一步抓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发展壮大,更好地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要。要继续抓好“百村万户”致富工程、“民族情”创业就业援助活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重点建设一批带动能力强、群众增收快的致富项目。要突出文化引领作用,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和谐程度和幸福指数。要注重维护城市和散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着力促进民族和睦融洽、民族关系和谐。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要充分认识民族工作面临社会条件的新变化,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把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本文摘编自阿汝汗同志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造工作现场会议”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 省民委_白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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