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范文件 > 领导讲话
阿汝汗:坚持群众观点 走好群众路线
时间: 2014-05-12 09:03:00 来源: 字体显示:  

  坚持群众观点 走好群众路线 

  全面深入推进吉林省城市民族工作 

  吉林省民委主任 阿汝汗 

    

  近年来,吉林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不断适应新形势,紧紧围绕“两个共同”主题,积极探索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新路数,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城市民族找工作法制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吉林省先后出台了《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吉林省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办法》,不断加强和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法制体系建设。各地也注重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吉林市制定《吉林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重新修定《吉林市社区民族工作细则》,辽源市民委和民政局共同制定并下发了《辽源市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民族工作,依法协调城市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一是依托载体,创新模式。全省坚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省实际和创建工作要求,从2010年开始省开展了以“比团结、比发展、创模范”为内容的“两比一创”活动,涌现出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今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评选表彰办法》,各地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在全省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浓郁舆论氛围和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抓好示范,指导带动。根据城市民族工作特点,积极推动民族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截止2011年全省已建立各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100个,长春市清真寺社区、吉林市北寺社区、延吉市丹英社区、长白山管委会泰安社区等19个社区,被确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这些示范单位在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宣传教育,持之以恒。充分发挥城市的窗口和平台作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各地通过开展文艺汇演、知识竞赛、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民族团结进步邻居节”等活动,使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宣传深入到城市工作的各个方面,并取得扎实成效。省民族宗教网、《北方民族》杂志专门设立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各地的示范典型。 

  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成效显著。一是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中的特殊困难。我省有回族口11.9万人,近10万人居住在城市。20095月省民委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解决回族等少数民族肉食补贴的意见》。截至目前,全省对城市居住的回族等少数民族共协调落实肉食补贴资金近3000万元。几年来,各地围绕满足少数民族特殊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服务体系,较好地解决了一批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大对城市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投入。经过积极协调,2009年省政府设立了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加强文化基地和活动场所建设,仅2012年就投入专项建设资金450万元。全省已建有20所少数民族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并先后在6个城市设立了象帽舞、秋千、马头琴、珍珠球等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传承基地。为帮助和鼓励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省民委协调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分行,为吉林大学和延边大学的100名少数民族学生颁发“成才计划”奖(助)学金30万元。长春市投入8000万元改扩建朝鲜族中学。吉林市近年来投入近千万元,改善了全市城镇17所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完成了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二期改造工程,投入1000多万元建立了满族博物馆。通化市改造朝鲜族中学的山坡路段,解决学生上学难问题等等。 

  三是积极开展以改善民生为内容的“民族情”系列活动。省民委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民族情”创业就业援助工程,自2006年以来,全省各市州共培训下岗职工3.15万人,1.8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各地通过举办少数民族创业就业培训班、“民族情”创业促就业洽谈会等形式,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高创业意识、选择创业项目、筹措创业资金、提高创业技能,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一批就业岗位。 

  社区民族工作扎实深入。社区工作是城市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注重发挥社区贴近群众、服务基层的优势,为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行了许多积极的尝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辽源市西安区裕明社区抓“10项制度”建设、白山市浑江区喜丰社区开展“四心”服务、前郭县前郭尔罗斯镇哈萨尔社区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大安市建立健全社区民族工作台帐和基础数据电子化管理等,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目前,全省已逐步形成了市、区(市、县)、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并且在社区建立了“六个一”(一个工作组、一个联络网、一个服务点、一个活动室、一个宣传窗、一套联谊制度)服务管理模式,切实保证了城市民族工作的扎实开展。 

  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 

  由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不断加速的重要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新的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在民族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面临的困难和任务也更加突出,许多新的情况、新的特点,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把握。 

  一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融和依存。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速,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民族构成更加多元,各民族间的交流交往日趋密切,各民族间的了解和影响进一步加深,民族间相互依存、互助合作、共同发展的关系更加牢固。 

  二是民族间客观差异强化了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意识。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各民族间存在着教育程度、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社会心理乃至宗教信仰的差异,特别是随着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增多,使固有的差异呈现多元发展并有所加大的趋势,已经成为影响民族工作全局的重要因素。在城市民族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三是城市服务功能转变突出了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多,他们进入城市后,在住房、就业、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日益突出,要求解决这些困难,改善民生的愿望更加迫切和强烈。如何在城市建设中调整公共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和改善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状况,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是各种矛盾因素交织加大了创新社会管理难度。在城市化加速推进,社会转型变革的过程中,民族问题往往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宗教等因素相互交织在一起,在一个时期累积的矛盾和问题有可能在城市集中反映甚至爆发出来。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积累宝贵经验,完善体制机制,对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当前,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还要清醒看到我们工作存在的工作思路还不清晰、工作网络还不健全、工作手段还比较薄弱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给予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改进和解决。 

  全面深入推进吉林省城市民族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必须立足省情,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城市民族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开创吉林省城市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把握重点,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民族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把握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这个主要原则。城市各族群众对民族关系的感受最直接、最真切,对民族平等政策的落实状况最关切、最敏感。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特点和需求,切实把民族政策体现和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侵害民族平等权利的言行。要加强对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服务等环节出现歧视少数民族群众、损害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坚持依法办事,督促有关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时对各民族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抓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这个重点任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把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更新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就业管理和民生保障工作。在子女上学、法律援助、就业咨询、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输入地相关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三是要打牢社区民族工作这个坚实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委、省民政厅联合转发的《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吉民族发[2012]12号)精神,紧紧抓住社区这个城市社会管理的重心,充分发挥社区贴近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民族工作有效融入社区建设,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抓好示范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民族工作中的平台和窗口作用,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四是要坚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这个重要途径。要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深扎根各族青少年心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广泛开展各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组织好民族节庆等传统活动,寓教于乐,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和熏陶。要扎实推进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抓好创建示范单位建设,不断丰富形式和内容,形成全民受教育,人人促团结,大家都参与的生动局面。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城市民族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认真研究谋划,提出推进措施,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相关职责,逐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强化工作手段,改善工作条件。经费安排和资金使用向城市民族工作、社区民族工作倾斜,给予大力扶持,切实保障和推动工作开展。要根据城市的不同情况,结合各自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注重发挥少数民族社会团体和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大胆探索各具特色的城市民族工作路子,不断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在吉林省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圆好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团结梦”,建设各民族富裕和谐美好家园的“发展梦”,共铸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我们要切实肩负起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责任,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省民委_白一评) 
   
吉林省宗教网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吉林省宗教事务局
主办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邮编:1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