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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民委(宗教局)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
时间: 2014-02-20 15:05: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民族发〔2012〕33

 

                 

各市(州)民委(宗教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 

  

 

   省十次党代会是在吉林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孙政才书记在报告中,专门用一个段落,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宗教问题的深刻认识,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学习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是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现就做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 

 

  省十次党代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主题,科学谋划了我省未来5年经济社会发展“两翻番”、“双倍增”、“七跃升”的奋斗目标,对于加快吉林振兴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和深远影响。会议提出,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疆安宁的政治局面。这突出强调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也给我省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重大意义,采取集中培训、组织研讨等多种形式,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讨论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重点要深刻领会“三个关键节点”的总体判断,深刻领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的总体要求,深刻领会统筹推进“三化”的战略选择,准确把握今后5年的奋斗目标,明确新形势新任务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地为实现省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省十次党代会对全省民族、宗教和边境地区工作做出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全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紧紧围绕党代会确定的发展主题和目标,着眼于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组织实施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专项规划,扎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强基富民固边”工程,繁荣少数民族文化,全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二是要立足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疆安宁的政治局面,紧紧围绕促进发展、落实民族政策、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开展创建活动,赋予民族团结进步新的内涵,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群众性、实践性和时代性;三是要高度关注并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扎实推进民族事务管理创新,抓好各项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服务,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推动解决宗教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宗教和睦和谐,更好地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五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超前防范,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妥善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三、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好省党代会精神,关键在干部。要按照省委关于增强“党的凝聚力、政府公信力、干部执行力、制度约束力”的要求,从树立政治意识、坚持群众观念、增强执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入手,全面提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团结和谐的能力。要加强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在系统内形成勤于学习、注重研究、勇于探索的浓厚氛围;要着力培养“快、实、细、新”的工作作风,完善制度,严明纪律,全面提高干部执行、落实和创新能力,确保把省十次党代会提出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落到实处。 

  

    请各市(州)民委(宗教局)及时将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报告省民委(宗教局)。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2516

(责任编辑: 省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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