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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
时间: 2017-08-21 10:25: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时期吉林省民族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加快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指导吉林省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立足吉林省实际,依据国家《“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制定出台,是全省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吉林省民族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遵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落下”总目标,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民族地区内生潜力、强化政策动力为途径,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文优势,全面推进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民生进一步改善,民族教育稳步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规划》科学准确的设置了“十三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目标表,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6项定量指标,力促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更加精准和扎实。

《规划》全面回顾了“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提出“十三五”时期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是打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二是加速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三是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五是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六是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七是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八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九是创新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为了更好的实现《规划》目标任务,还提出了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民族医药发展、民族文化建设、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等8大类,23项重点建设工程和涉及人口较少民族文化、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专栏14个重点项目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省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建设重点。

为确保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规划》从财政、投资、金融、土地、产业、生态、人才等7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保障措施,提出了建立规划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本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 省民委朱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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