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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民族工作务实重行谱新篇
时间: 2017-02-20 10:23:00 来源: 字体显示:  

  

   吉林省是多民族省份,有朝鲜、满、蒙古、回和锡伯等少数民族人口218.5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96%。全省有4个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103.40万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47.31%,占民族自治地方总人口的30.18%。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115.17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2.7%,占散居地区总人口的4.8%。全省还设有33个民族乡(镇)和1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

  2016年,吉林省民委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重实效、促发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实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兴边富民行动,着力促进民族文化交融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1.着力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民生改善

  去年,吉林省民委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积极协调省民委委员单位从各自职能出发,完善和实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差别化政策,财政定额补助、边民补贴、配套资金减免等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该委会同省发改委编制完成《吉林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和《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引导更多政策、资金和项目向民族地区和民族事业倾斜;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委统战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全省9个市州、3个自治县,实地查看40多个场点,就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充分用好国家和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民族边境地区积极发展人参、医药、食用菌、延边黄牛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生态游、边境游、民俗游,努力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

  落实民贸优惠政策,支持民贸民品企业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在满足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供应的同时,实现自身发展。推荐40家民贸民品企业纳入国家“千家培育百家壮大”企业范围。

  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为突破口,引导发展符合本地特色的旅游项目和特色产业项目,投入专项资金5600多万元,整合其它各类资金1亿多元,重点打造31个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村寨,其中20个村寨被国家民委挂牌命名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组织实施“百村万户”脱贫致富工程,落实资金4000万元,重点扶持100个民族村、带动1万余户群众增收致富。

  针对西部10个民族乡的特殊困难问题,吉林省民委会同省政协民宗委开展专项调研,召开专题咨政会,提出了支持民族乡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对扶贫包保的安图县石门镇镜城村,该委安排44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对应帮扶75户贫困户,筹措200万元资金支持该村发展养牛项目。

  2016年夏季,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吉林省民委及时了解灾情,制定倾斜政策,调剂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支持边境县市灾后重建。

  去年10月,该委在集安市召开了全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暨兴边富民行动现场经验交流会,选树一批好的经验在全省推广。

  2.积极推动民族文化交融创新

  2016年,吉林省民族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取得丰硕成果,党和国家各项民族教育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保护传承中创新发展。

  以基地建设为抓手,吉林省民委重点打造全省28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基地,组织召开了基地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举办了首届东北三省少数民族歌舞创编培训班、马头琴传承人培训班。加强民族历史文化研究,完成了《吉林蒙务》《吉林少数民族》丛书的编撰工作。

  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吉林省代表团选送的由延边歌舞团创编的朝鲜族舞剧《阿里郎花》,荣获了剧目金奖和最佳舞美奖两大奖项,网络评选以近150万票名列榜首。

  为了给民族地区群众送去更多“精神文化大餐”,吉林省民委支持民族地区建设完善民族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启动民族乡镇民俗文化展示馆建设,目前第一批11个展示馆已完成初步筹建工作。

  教育是民族的未来。2016年,吉林省民委配合省教育厅筹备召开了第六次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落实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加分政策,协调增加省属高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计划,扩大了对等交换培养大学生互换范围;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创建朝鲜语言文字网,编辑出版《朝鲜语规范集》,举办了全国朝鲜语翻译骨干培训班、全国朝鲜语主持人大赛、全省蒙古族学校青少年蒙汉双语培训及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活动。

  3.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吉林省城镇化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为不断提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吉林省民委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努力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

  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机制,协调推动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范畴,在社区探索设立民族工作服务站。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推荐延吉市作为全国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指导民族社团加强自身建设,举办全省少数民族社团负责人培训班。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专题座谈会,组织开展重要节庆日走访慰问活动。为31个民族社团和310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免费订阅党报党刊和民族报刊。

  继续落实好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肉食补贴政策,每年协调落实补贴资金1400多万元。加强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指导,统一制定了清真屠宰、加工和餐饮业标识牌。

 

  4.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2016年,吉林省民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

  举办了民族地区干部、民委系统干部、少数民族社团负责人、民族工作重点社区干部等8期专题培训班和研讨活动。充分利用国家民委“一报两刊”、省主要媒体及新兴媒体,开设了“同步小康看吉林”“民族团结进步在吉林”“兴边长白山下、富民百姓心间”等多个专题专栏,持续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吉林省民族地区发展成果。

  丰富完善创建活动载体,深入挖掘和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健全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治边机制,打造边疆地区创建活动品牌。

  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试点)州、示范单位、教育基地等国家级创建试点工作。延边州被国家民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集安市朝鲜族学校等7个单位被国家民委评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组织实施“双十双百”示范创建工程,确定新一轮100个示范创建单位和100名个人典型。

  会同省委宣传部、文明办开展“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进步之星”评选活动,开展网络投票推选10个典型,并与吉林电视台联合召开发布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成为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一个新品牌。

 

 

     2017年,吉林民族工作做什么?

    (一)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制作用,深入民族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协调抓好中央和省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帮助民族地区、民族乡镇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吉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

    (三)指导各地将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和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两个专项规划与本地区脱贫攻坚任务相衔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规划,加快民族地区项目建设。

    (四)继续组织开展“百村万户”脱贫致富工程,召开全省民族地区和民族乡镇脱贫攻坚现场经验交流会,以边境地区、贫困县(市)和西部的贫困民族乡镇为重点,确定一批重点村给予倾斜支持,组织实施一批惠民项目。

    (五)继续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工作,将5个特色小镇纳入重点支持规划,支持31个特色村寨加快建设。

    (六)做好新一轮民贸民品企业调整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吉林省具体实施意见。在第十一届东北亚博览会期间举办“首届吉林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展”。

    (七)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传承基地建设,启动第三批民族乡民俗文化展示馆的项目上报和审批工作。

    (八)推动建立完善社区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加强对重点社区民族宗教专兼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九)继续抓好“双十双百”示范创建工作,重点推进市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单位等5个层面联动联创。组织开展第二届“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进步之星”评选活动。

(责任编辑: 省民委安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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