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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推进民族地区体育事业大发展
时间: 2016-05-18 10:44:00 来源: 字体显示:  

 

                                  □ 闵文轩 

  

  

  “十二五”时期,国家体育总局积极配合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把广泛组织开展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活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健康素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体育在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 

  “十二五”时期,国家体育总局在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中,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利用有限的资金对西部地区特别是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十二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通过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投入本级彩票公益金近13.2亿元,建设了164个“雪炭工程”、13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8206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一大批公共体育设施,为民族地区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创造了良好条件。 

  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交流和展示活动 

  “十二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始终把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作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内容,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出专门经费支持中国少数民族体协组织开展经常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对进一步加深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友谊、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积极动员和引导少数民族集中的地方体育部门,充分利用具有民族特色的重要节日,广泛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少数民族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健身、交流和比赛活动。 

  组织举办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11年9月在贵州举办,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15年8月在内蒙古举办。国家体育总局配合国家民委不仅在赛会改革、赛事组织、项目设置、规程、规则制定、运动员培训、裁判员选拔等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而且专门从体育总局本级彩票公益金中列出专项资金支持办好运动会。在这两届运动会上,各少数民族同胞相互学习交流,使民族运动会成为少数民族展示交流竞技水平的大舞台,成为宣传、促进民族团结和友谊的大舞台,成为传承、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大舞台。2015年5月,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联合报经国务院批准,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9年在河南省举办。 

  开展体育援疆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召开全国体育系统支援新疆体育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支持促进新疆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援疆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努力将中央援疆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新疆全民健身工作特别是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共投入本级彩票公益金3.5亿余元用于新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建设“雪炭工程”58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899个;资助新疆440万元彩票公益金用于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并将新疆选为开展体育社会组织试点工作的4个省区之一,资助60万元用于新疆地区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还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教练员、运动员、体育科技工作者等组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赴新疆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在竞技体育方面,2011年至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投入1250万元资金支持新疆举办全国比赛,培养新疆竞赛干部,精心组织对新疆高水平运动员的带培、带训,促进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大力提高新疆地区教练员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促进新疆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 

  在青少年体育方面,2011年至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资助新疆地区1600余万元用于帮助创建青少年体育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2010年至2014年累计投入1300余万元后备力量专款资助新疆地区体校建设,同时加大对新疆地区体校教练员、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的培训力度。 

  在人才支持方面,积极做好援疆干部的选派、轮换工作,接收新疆干部到体育总局系统挂职锻炼,认真做好人才援疆工作,办好各类各期培训班,从2011年至2014年共投入培训经费177.8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次7个,培训学员243人。 

开展体育援藏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制定《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支持促进西藏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援藏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体育总局系统各单位按照要求,落实相关责任,统筹动员各方面力量,从人、财、物和项目、科技、智力上对西藏体育事业给予了大力支持,有效地推进了体育援藏工作的开展。共投入本级彩票公益金2.5亿余元,在西藏建成“雪炭工程”33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925个,极大地改善了西藏地区各族群众的健身条件;资助西藏体育局300万元用于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为西藏地区各族群众科学开展体育锻炼奠定了人才基础。投入经费1700万元支持西藏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69个、国家级青少年户外营地5个、国家级社区体育俱乐部4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4个,使西藏地区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在竞技体育方面,减免西藏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参加全国比赛相关费用72万元,资助西藏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及学生165万元;先后在西藏选拔23名运动员进入国家队,组织7名西藏运动员参与国际赛事,获得奖牌20枚;补助西藏第十一届全区运动会裁判员经费等40万元,补贴竞赛干部、裁判员培训经费16万元,西藏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伙食补贴40万元;累计投入360余万元实施高原田径人才开发计划。 

    在培育体育市场方面,积极引导体育消费,发展壮大体育产业,2012年以来共减免西藏体育彩票业务发行费、技术服务费、管理费等2200余万元,援助体育彩票业务经费260万元,促进了西藏体育彩票健康发展;与西藏体育局签订《支持西藏体育发展和加强合作的备忘录》,资助西藏80万元维修登山综合培训中心、购置登山器材,帮助西藏建立高山救援队,支持西藏举办了5届登山大会,促进了西藏户外运动大区建设进程。 

    在人才支持方面,共派遣2批4名援藏干部、6名体育专业援藏人员,支持举办体育管理干部培训班3个班次50人次,举办体育教练员培训班2个班次47人次,举办登山运动员文化补习班3个班次,培训登山运动员及登山从业者200多人次,选派专家学者15人次赴藏开展短期讲学活动,积极为西藏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责任编辑: 省民委安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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