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辽县宗教活动场所应急救援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在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器材完整好用,降低事故损失,近日,东辽县民宗局结合宗教活动场所实际,制定了应急救援器材维护制度。
制度要求,应急救援器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在检查到应急救援器材有问题不能使用时,由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随时保持应急救援器材的完整好用,并做好维护记录。制度要求,应急救援器材设置应科学合理,便于应急救援人员找到拿到。各场所应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应急救援器材只能在应急时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东辽县民宗局 李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