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建设 > 党群工作
法规处党支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时间: 2016-11-18 11:16:00 来源: 字体显示:  

   按照委(局)机关党委的学习安排,法规处党支部分别于111日、8日、11日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由支部书记崔哲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1日支部会议上,主要全文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传达学习省民委主任朴松烈同志在委(局)党组学习传达六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学习十二大关键词解读六中全会公报;8日支部会议上,传达学习了《省民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11日支部会议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至第九条。 

   通过3次集中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力量,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意义。今后一个时期里,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将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自身实际,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学习研究民族宗教方面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规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我省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党支部书记强调,支部全体党员在日常学习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有效应对“四大考验”、积极克服“四种危险”,坚定不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 省民委徐育龙) 
   
吉林省宗教网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吉林省宗教事务局
主办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邮编:1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