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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在延边大学挂牌成立双语人才培训基地
时间: 2015-04-24 14:04:00 来源: 字体显示:  

  4月23日下午,国家民委在我省延边大学挂牌成立了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副司长周晓梅、中央统战部二局副巡视员武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普通话推广处处长容宏、吉林省民委副主任李晓峰、延边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千海兰、延边大学校长朴永浩和吉林省民委、延边州人民政府、州语委、延边大学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崔炯谟主持。

  4月23日下午,国家民委在我省延边大学挂牌成立了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副司长周晓梅、中央统战部二局副巡视员武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普通话推广处处长容宏、吉林省民委副主任李晓峰、延边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千海兰、延边大学校长朴永浩和吉林省民委、延边州人民政府、州语委、延边大学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崔炯谟主持。

  周晓梅、李晓峰、朴永浩、千海兰共同为基地揭牌。李晓峰副主任和朴永浩校长代表双方签署了《中国朝鲜语语料库项目》、《少数民族语言水平测试标准研究——朝鲜语文项目》合作协议书。

  朴永浩校长致欢迎辞。他说,发展和推动双语教育、积极培养双语人才是党和国家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双语人才在国家外交、安全以及国防等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民委开展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正是推进民族语文人才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以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他说,此次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的成立为我校教学、科研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使我校拥有了更为 优质的教学科研创新平台,对促进我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我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千海兰副州长致辞说,在延边大学举办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揭牌仪式,这是延边州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快我州“双语”人才培养,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边疆地区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延边州政府将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国家民委和省民委的大力指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民族地区各民族干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州干部群众现状和实际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全力配合好延边大学,确保基地良好运行。  

  李晓峰副主任代表省民委表示祝贺,他说,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是民族文化的精髓。做好民族语文工作,对于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就基地建设和发展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坚持正确方向。基地建设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民族语文人才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要搞好科学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双语教学发展现状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本着“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精心做好短期计划和中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基地建设,逐步拓展基地教学范围,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化水平。三是要抓好教师培训。针对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师存在数量不足、教学能力欠缺的问题,要进一步重视和抓好双语教师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双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建设一支合格的双语教师队伍。四是要加强交流合作。要整合各方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基地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信息技术等方面优势。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协同合作体制,努力形成“有序发展、多元投入、社会共享”的建设格局。  

  最后,周晓梅副司长总结讲话。她说,国家民委已成立了6个“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吉林省延边大学占一个了,2014年国家民委还在延边大学成立了中国朝鲜语信息化基地。她希望延边大学能以成立基地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国家民委民汉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的重任,不负众望、不辱使命,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她要求:一、延边大学充分发挥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的平台作用。希望延边大学利用好信息化基地、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等新的平台,切实更多地为基层培养民族语文人才,满足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双语人才队伍需求。二、切实保证培训基地的规范有效运作。作为吉林唯一的“国家民委民汉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延边大学任重而道远,要通过摸索和实践,不断改进基地工作,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大力加强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基地的硬件设施和运营管理水平;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主动担负起管理责任,管理服务到位。要按照《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定期对教育培训基地工作进行研究、指导,使培训业务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她还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满足民族地区现实需求,服务民族工作大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民委语办) 

  

(责任编辑: 省民委陈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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