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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2013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时间: 2013-12-18 14:41:00 来源: 字体显示:  

  按照省民委《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民族办发〔20139号)要求,九月份,白城市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供“宣传月”活动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各县市区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区)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担任,成员由民政局、文化局等27个部门组成,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深入民族乡村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市民委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活动组织网络,分级制定目标责任制。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真正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

  二、广泛宣传,营造“宣传月”活动良好氛围

  为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扎实、有序、持久的开展下去。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党校、干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等,广泛开展民族理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坚持开展“那达慕”“两比一创”“民族情”等创建活动,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内涵;全市8个民族乡开展科技、医疗、文化“三下乡”活动,今年共举办技术培训20余期,培训农民8000多人次,培养骨干400多人;洮北区组织广大干部散发各类传单1000余份,悬挂横幅、张贴标语10余条,揭开了全区宣传月活动的序幕。活动中,他们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意义,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宣传民族乡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宣传近年来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通榆县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放在首位,努力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他们根据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分散的特点,在县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镇赉县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用人物专访、系列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宣传月”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极大地调动起少数民族参与“宣传月”活动的热情。   

  三、典型示范,引导“宣传月”活动全面开展

  白城市以通榆县包拉温都蒙古族乡迷子荒村张树森“报吧”、镇赉县莫莫格蒙古族乡中学、洮南市呼和车力蒙古族乡兴发村等8个“示范点”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民族乡村、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点”活动,引导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健康、有效地开展。通榆蒙古族学校强化教育教学管理,通过实行“五个一”制度(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大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每个部(室)每学期组织一次民族团结教育研讨会、校长每学期做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讲座、每个教师每月根据学科特点上一节民族团结课、每个班级每月召开一次民族团结主题班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据统计,该校多年来高考升学率连续10年位居全省同类学校前列,累计考入全国各类高校1100人,为国家建设输送了大量少数民族人才。洮北区平安镇中兴蒙古族村为使党组织设置更好地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实现强带弱,共同发展,与邻近4个村积极探索村党组织“跨村联建”,组建了大中兴蒙古族村联合党总支,收到了“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的效果,2012年全村固定资产达500余万元,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大安市长虹社区通过开设服务平台、信访窗口等形式,积极为有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助学、低保、医疗等服务。该社区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为贫困少数民族群众修缮房屋、捐资助学、组织就业、协调贷款等。为辖区少数民族提供就业16人,救助学生4人,办理低保9户,解决廉租房7户。

  四、加大投入,支持“宣传月”活动健康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在全省“百村万户”致富工程活动中,省民委在我市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6个,改善民族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各县(市、区)在民族乡村实施项目11个,投资3000万元,进行新农村建设。各民族乡充分利用民族优惠政策,加强民族地区特有的地缘、人缘关系,加大引资力度,洮南市积极争取域外商人援助、镇赉县利用乡庆机会、通榆县抓住旅游节契机多方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发展民族社会事业;市委、市政府采取“结对子”方式,做好“三帮扶”和扶贫开发工作,加大民族乡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镇赉县重视民族教育工作,每年拿出4万元作为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每月拿100元为每名少数民族住宿生作为生活补助;各县(市、区)为回族群众投资100多万元,解决回族墓地、清真糕点、幼儿园、敬老院等问题;大安市政府筹集资金解决了回族群众殡葬难问题;为确保回族等少数民族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牛羊肉价格上涨而降低,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划拨70多万元补贴资金,发放给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拥护。

  五、几点体会

  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我们体会到:领导重视是关键。白城市之所以能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中,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一系列事关生产、生活的大事,关键是领导重视,只有领导重视才保证“宣传月”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重视是“宣传月”活动开展能否顺利的关键;舆论宣传是前提。通过宣传,引导活动一步步向纵深发展,吸引了群众积极参与,烘托起活动氛围;经济发展是根本。白城市抓住发展经济这个根本,把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与开展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创造条件,解决实际问题,使少数民族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在实实在在地为他们办事,实实在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吸引了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只有群众参与的活动才有生命力,也才能取得成效;制度建设是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能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建立起一套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是保障,制度的建立使活动达到规范化,正是有了这些制度约束,才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在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中,白城市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村的领导还没有从思想上把此项活动真正重视起来,思想不上位、工作不到位的现象仍有存在;二是全市活动发展不平衡,有的县(市、区)以活动为载体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但有的活动开展不利,还存在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三是宣传工作还有待普及和加强。一方面,宣传工作在偏远民族地区,还存在死角死面的问题;另一方面,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良好氛围上,还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扎实开展,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干部的教育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对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目的的认识,特别要教育民族聚居村的两委会班子要以发展民族经济,提高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为目标,做好民族工作,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继续发挥宣传媒介的作用,广泛宣传“宣传月”活动的目的意义,先进典型。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作用,根据活动需要配合搞好宣传;三要不断探索“宣传月”活动的新路子。引领全市不断拓展活动的新思路、新方式、新办法,使活动不断冠以新的内容,不断出新,以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

  20131012

(责任编辑: 省民委_崔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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