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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2013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时间: 2013-12-18 14:38:00 来源: 字体显示:  

  今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按照省民委统一安排,以“民族团结好,共同建小康”为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及帮扶活动,推动了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落实,努力营造了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民族工作的浓厚氛围。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市民委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早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安排。根据省民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民族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市民委主任、副主任为正副组长,市民族科科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通化市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对全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同时,市民委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纳入了9月份全市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各县(市、区)民宗局也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使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月期间,我市利用广播电视、召开座谈会、悬挂横幅标语、出去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的发展变化,大力营造了宣传月的舆论氛围。一是借助媒体优势,大造舆论声势。市委宣传部信息网开办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系列报道。全市共组织张贴宣传标语115条,悬挂横幅8幅,散发宣传单2450份;二是县乡两级采取举办培训班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党员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学习了党的民族政策,畅谈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民族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我市协调市委宣传部,由市民委带领市广播电视台、通化日报社的3名记者,利用3天时间对修正药业、梅河口市正方牧业有限公司两家民品企业、梅河口市桥西社区等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通化县朝鲜族学校校长金明善等3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进行集中采访。并在市广播电视台陆续报道,获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我市各县(市、区)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通化县民宗局以全省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与917日举办了全县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总结经验 推动工作 

  今年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的民族政策水平,增强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促进社会的团结进步。二是学习宣传到位。在全市干部群众中突出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民族工作主题,突出基层,服务百姓,做到了个个参与、人人皆知。三是活动落实到位。根据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以活动为载体,采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广泛参与,使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四是活动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到位。宣传月活动既是民族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又与社会各个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全县各级各单位步调一致,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立体宣传网络,达到了最佳的宣传效果。 

  通过活动,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各民族乡工作开展得不平衡;二是,活动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协调落实的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长期进行下去,以“宣传月”工作促全年工作,不断为通化市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10月15 

(责任编辑: 省民委_崔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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