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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搞好城市化进程中的延边民族工作
时间: 2005-12-24 14:35:33 来源: 字体显示:  

王连珠

  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延边民族工作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好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就是我们党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过程。搞好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早日把延边建设成小康社会,都将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城市化进程和延边的民族工作

  在城市化进程中,我州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增加民委工作人员编制,加强民族工作机构,积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第一,搞好调研,摸清情况。进入新世纪以来,州民委领导带头,组织调研组以城市为重点,调查了全州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为做好民族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搞好宣传,使民族政策深入人心。全州以“抓两头(青少年、干部)、带社会”的办法,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各级党校、干校开设民族理论政策课;各类学校开设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课程;在电视、电视台、报刊上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抓好分类宣传,对全州宗教界先后进行了民族宗教政策和爱国主义教育。延边建州50周年之际,以党的民族政策与延边50年为主题,举办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术研讨会,共交流论文27篇。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各民族、各界干部和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民族政策的认识。

  第三,突出中心,全力发展民族经济。为使民族经济快速发展,州民委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抓民族贸易、民族用品企业的工作中,采取“动态管理”、“抓大扶小”的新模式,狠抓民族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使民族贸易、民族用品企业充分享受党的民族优惠政策,一些濒临倒闭的民贸、民品企业起死回生,部分基础较好的企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同时,设立州民贸、民品企业办公室,成立了民贸、民品企业协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搞好协调服务,促进了民族经济的发展。

  第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坚决执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每年不间断地对清真饮食服务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体私营户进行检查,让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吃上放心的肉食品。

  第五,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全州长期坚持开展各类学校和班级之间、军民与警民共建单位间的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每年都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使民族团结成为全州各族人民的共识。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搞好城市社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城市民族工作有了新气象。但是,城市化进程是动态的,并不停留在某一个状态。在城市化不断发展过程中,民族方面不断地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我们应该不为地研究和解决民族方面出现的新问题。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工作方面的新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市场经济以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村的少数民族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据统计资料,延吉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有143365人,1982年有175565人,1992年有314650人,2002年有398915人。2002年,延吉市迁入人口9376人,目前人口处于继续增加的趋势。从少数民族人口结构方面来看,延吉市1992年有回族人口300人,2002年则增加到1273人,增加了近四倍。州外进入的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则更多。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给城市的民族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少数民族进城的原因

  1、经济利益的驱动。我州森林多,耕地少,农村人均土地十分有限,农民除了农忙季节外,农闲时间较多。很多少数民族农民为了增加收入进城打工,使城市出现较多不断短期农民工。

  2、向往城市的文化生活。目前我国城市和农村的文化生活水平差距较大。城市文化生活十分丰富的同时,创业机会亦相对较多,一些先富起来的少数民族农民为了过更好的文化生活及在城市搞第二次创业,进入城市。

  3、为了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而进城。城市和农村的教育水平有较大的差距。朝鲜族自古有十分重视子女教育的传统,不少朝鲜族农民为了孩子上更好的学校,接受更好的教育,宁肯卖房子、饿肚子,进城打工,供孩子上城市的重点学校,为孩子上更好的大学创造条例。

  4、州外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为发展特殊饮食业,藏族等少数民族群众,选择人口较集中的城市进行流动性的藏药销售等而进城。

  (二)城市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从城市发展的角度看,新增城市少数民族农民人口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活力,促进了城市的发展。

  第一,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入带进了不同民族的饮食、居住、文字、艺术等多种文化,使城市的民族文化多元化,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加深了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增进了友谊,各民族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和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大量少数民族农民的进城,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促进了城市的发展。

  第三,为城市教育的发展增加了活力。从全局上看,全州各地学校一般学生来源少,办学难。但现在由于边疆和农村的少数民族子女进城上学,城市学校学生来源充足,根本不存在生源缺乏办学难而苦恼的问题。所以,这些有利条件为城市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机遇。

  然而,少数民族人口的大量进城又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从城市建设角度来看,大量的新增人口给城市的基础建设、市政管理、社会治安等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在民族工作方面带来了一些新问题。

  一是进城的少数民族群众就业难。进城的少数民族群众主要是季节性的打工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很少,一般劳动力素质不高,以分散打工为主,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在城市经济结构调整和所有制改革的形势下,国企下岗人员增加,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进城少数民族农民就业十分困难,收入较低,很难满足通过副业收入增加家庭收入的目的。少数民族群众收入偏低,经济发展不平等,又成为引发民族问题的重大隐患。

  二是进城少数民族群众子女上学难。城市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比农村好,但所需要的教育费用也相对比农村高,进城的少数民族农民家庭很难承担孩子的上学费用。这样城市就出现了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上大学后又出现贫困少数民族大学生。

  三是进城少数民族农民受法律保护难。进城打工的少数民族群众一般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缺乏,有些人遇到欠工钱等情况时不知所措,甚至有的人不懂法律而采取极端的方法和手段,反而触犯法律,受到伤害。

  四是进城的少数民族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难。延吉市现有从新疆来经营羊肉串店的维吾尔族群众较多,还时有流动卖藏药的藏族群众。维吾尔族群众一般信仰伊斯兰教,藏族群众信仰佛教,他们信仰比较虔诚。宗教生活是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没有自己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下,感到十分不便。这容易导致由于宗教信仰生活难而引发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

  五是城市化不仅给城市民族工作带来了新课题,从大局上看,还对边境乡镇的朝鲜族群众带来了间接而重要的民族问题。边境朝鲜族农民进城打工严重影响了朝鲜族人口的发展。由于年轻的朝鲜族妇女陆续进城打工,朝鲜族村屯男女比例严重失衡,有的男女比例甚至达四十比一的程度,出现了不少“光棍村”,促使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问题越来越突出。朝鲜族人口负增长又引起连锁反映,引发边境少数民族学校无生源而办学难、社会不稳定等各种问题。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群众和汉族群众之间的经济收入差距继续拉大,使潜在的民族之间经济发展上的不平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有可能引发民族问题。

  为了妥善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我们要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尽快着手及时解决,防止问题的扩大化。为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少数民族剩余劳动力的进城劳务活动。农村产业化的发展必然导致产生更多的剩余劳动力。农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不仅要成为劳动致富、科学致富的模范,更要成为组织广大少数民族农民共同致富的模范,使无组织散漫的个人劳务活动变为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集体进城创业活动。这既有利于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更有利于提高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第二,民族工作要与时俱进,把进城少数民族群众问题纳入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进城少数民族群众就业难的问题。城市民族工作中,要建立进城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培训中心,或委托原有的城市职业培训中心培训进城少数民族群众,使他们掌握更多劳动技能;同时建立或委托职业介绍所,畅通就业信息,帮助进城少数民族群众尽快地找到工作。

  第三,城市民族工作中要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妥善解决进城少数民族子女教育难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沟通教育部门对进城少数民族子妇按就近入学原则,由相关学校接受,并免除入学附加费,积极解决进城少数民族学生学习生活方面的各种困难。

  第四,搞好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延吉市现有不少经营羊肉串店等的维吾尔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群众。我们要加强对他们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工作,主动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介绍城市情况和就业形势,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服从政府管理。首先,要充分发挥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的特殊作用,鼓励和支持清真寺阿訇用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好教徒、文明经营业主。其次要通过清真寺为他们安排礼拜活动,满足宗教信仰生活的需要。再次还要加强管理,防止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等影响本地的穆斯林。对于流动的藏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应该坚持宣传、服务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集中起来宣传政策法律的同时,协调公安、城管、工商、街办及相关部门,积极为他们办好事,提供服务。

  第五,要建立民族宗教法律咨询中心,为进城少数民族提供法律服务。进城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不高,法律水平有限,在进城经商、打工的过程中,时有发生法律方面的纷争。城市民族工作部门要会同律师事务所等共同为进城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事务方面的服务,进行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的创业活动在法律保护下顺利进行。

  第六,加强民族法制建设,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特别是朝鲜族人口的发展。朝鲜族人口负增长情况已十年有余,已经对朝鲜族社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为了解决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问题,责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很多专家和学者召开各种研讨会,为朝鲜族人口的正常发展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和对策。朝鲜族人口的负增长有多种原因,有其特殊性。我们要特殊问题特殊对待,鼓励和提倡朝鲜族妇女生两个孩子,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朝鲜族人口的正常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人口连续10多年负增长的现实情况,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民族立法的途径,规定今后一个时期内提倡朝鲜族妇女生育第二胎,允许特殊情况生育第三胎。在一定时期内,对生育第二胎的朝鲜族家庭给予独生子女一样的优惠政策。

  第七,加快经济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创造条件。解放前,我国的民族问题主要是各民族之间政治上的不平等和经济发展上的不平等。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优越的民族政策下,我国已经实现各民族之间政治上的平等。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只有民族经济快速发展,才能为民族教育、文化等各种事业的发展和解决民族问题提供更多物质基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搞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不断地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民族问题。

  总之,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好、用好、用足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研究和解决新出现的各种民族问题,维护边疆稳定,加快小康社会的步伐。

(责任编辑: 省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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