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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下移 贴紧区情 扎实推进城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长春市南关区民族宗教局
时间: 2013-12-18 15:18:00 来源: 字体显示:  

  南关区地处长春市的中心位置,是长春的文脉所在地和百年商埠地。全区共有民族成份42个,少数民族常住人口近3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6%。南关区具有深厚的文化传统底蕴,各族群众和睦相处、互相依存、安居兴业。在省、市民委的指导和支持下,重心下移、贴紧区情、扎实推进全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2008年、2010年被评为“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社区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全区有56个社区,社区居民楼普遍设立了法制宣传版报,共印发民族政策宣传资料6000多册,使党的各项民族政策进楼栋、进家庭,不断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购买了《民族风俗简介》、《弘扬民族文化》等书籍5000册,发放到群众手中,不断增进各族群众之间的尊重和了解。针对个别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情况,定期聘请法律顾问,以案说法。几年来,全区13个街(乡)共组织了22期法律知识讲座,受教育人数达到2000余人。清真寺社区作为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共举办了12场民族政策图片巡展和6场民族风俗知识竞赛活动。

  文化载体宣传教育丰富多彩。全区连续举办的四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我们注重添加民族元素,巡回演出120场,每场演出民族类节目至少有5个,吸收了朝鲜族、回族等少数民族艺术团体参加。今年6月14日,我们在清真寺门前广场组织“促进民族团结、共建幸福社区”大型文艺演出。几年来,观看演出的少数民族群众6000多人次。同时,每年在社区举办老年空竹比赛、“夸配偶、赞家庭”活动、休闲垂钓和包粽子比赛等活动,组织各族群众书画展25场,民族特色赛歌会38场;连续3年在长春市回族小学举办少数民族群众趣味运动会,每次活动都吸引近400名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每年坚持免费为回族群众放映4场露天电影;配合市民委连续4年举办“长春穆斯林玫瑰之约”相亲联谊活动。这些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乐,使少数民族群众受到教育和启迪,“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二、围绕特殊需求、注重改善民生

  一是改善民族教育。围绕实现“改变一代人、培养一代人”的目标,区政府投资100余万元对长春市回族小学教学设备进行更新、美化绿化校园。区内各类学校、幼儿园都设置了回族清真餐窗口,并在入学、学费减免、就业推荐等方面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子女。积极采取党员“一对一”帮扶、政府补贴等形式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几年来,共帮助189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39人实现了大学梦想。

  二是促进创业就业。深入开展“民族情”创业就业服务工作,在各街(乡)设立少数民族就业服务窗口。每年通过调研和下发调查问卷,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创业就业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和人数,制定《南关区“民族情”创业促就业活动方案》,在辖区内的天鹅湖宾馆、清真寺社区建立了2处少数民族再就业培训点。聘请创业成功代表和长春工艺美术学校的教师进行讲座,免费传授民族小吃、家政服务、工艺品手工编织等技能。几年来,全区共举办12期创业就业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少数民族群众近700人。通过培训使311名少数民族下岗群众实现了再就业,有19名少数民族青年实现了创业梦想。

  三是为民排忧解难。针对长通路清真寺附近由于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堆积的问题,积极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协调沟通,运走了近2000立方米的垃圾,恢复了清真寺周边整洁的环境。借助长通路棚户区改造契机,优先安置近2000户回族群众,并在小区建筑规划过程中凸显伊斯兰风格。优先为98名少数民族群众办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每逢重大节日,走访看望少数民族困难党员和包保户,为他们送去米、面、油及慰问金。指导社区开展了“大手拉小手,关爱促和谐”代理妈妈对接活动,60多名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贫困儿童结成帮扶对子。

  三、突出重点难点、依法维护权益

  切实尊重少数民族习俗。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如在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标语,防止出现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问题发生。认真做好全区近7800名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牛羊肉补贴发放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按照《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规定,严把清真饭店的审批准入门槛。对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联合工商、商务和食品等部门,深入全区156家清真饭店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通过抽检、暗访等形式,对清真食品市场进行清理整治,并聘请12名少数民族义务监督员加强监督。几年来,共整顿“清真不清”企业和业户8家,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清真食品市场的健康秩序。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队伍素质

  2009年区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民宗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调整并确定了13个街(乡)主任、56个社区(村)书记、428个网格长层层负责的民族工作网络,制定了《南关区民族工作实施方案》。201210月,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全区民族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将基层民族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同时,要求各街(乡)、社区(村)以各辖区单位、物业小区为联系片区,确定片区联系人,签订目标责任状,上下贯通、左右相连,形成了基层民族工作“各个环节有人管、网格辐射无盲点”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新时期城区民族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各街(乡)都建立了少数民族干部电子信息库。要求在各街(乡)党政班子中明确1名领导分管民族工作,56个社区分别选任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民族工作信息员,及时了解和上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动态情况。

  几年来,为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全区聘请市民委领导和省民族干校教师,举办了6期民族政策法规培训班,累计培训240余人次;同时组织民族干部赴外地学习考察,开阔眼界。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了民族工作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这为扎实推进全区民族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责任编辑: 省民委_崔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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