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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为构建幸福松原服务--松原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时间: 2013-12-18 15:11:00 来源: 字体显示:  

  松原市辖有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其他市县为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现有蒙古族、满族、回族等39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5.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其中城市人口53万人,少数民族人口4.5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的8.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使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的挑战。我们在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思路,努力为构建幸福松原服务。

  一、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市政府成立了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完善了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横到边、纵到底”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市内各街道都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民族工作,并都配备了统战委员具体抓城市民族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是周密部署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松原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重点宣传内容和责任分工等,使宣传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将相关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工作中,使全市各族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全面了解和正确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真正的做到依法行政。为扩大宣传面,先后在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10次,悬挂宣传标语158条,印发宣传资料8万多份。还把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市(县、区)党校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识。

  三是加强对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民族工作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推进实施了《民族常识》进课堂任务。目前,全市的中小学均将《民族常识》内容纳入了学校教学计划,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三、立足服务,推进幸福城市建设步伐

  (一)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定期开展清真食品经营场所治理工作。近几年,由民委、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定期在全市范围进行检查,共取缔了15户“顶帽”清真餐饮企业,有力地保障了清真食品安全。

  二是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市政府于2009年划拨资金35万元,扶助宁江区团结清真寺新建了大殿,新建的大殿中西合璧,凸显了阿拉伯特色,成为松原的一道风景。自2011年起,每年为全市穆斯林群众发放肉食补贴50多万元;帮助宁江区清真寺减免取暖费、电费5万多元。每逢重大节日民族部门都上门为少数民族贫困户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市民委把每月的25日确定为开放接待日,为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咨询服务和办理相关事宜。

  三是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今年77~16日,在市民委的建议协调下,市委组织部在广西举办了首届域外处科级少数民族优秀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市不同工作岗位上的40名各族干部接受了“红色主题、绿色主题、蓝色主题”的系列教育,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目前,全市现有县处级以上少数民族领导干部52名,乡科级干部376名,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发展后劲显著增强。

  四是注重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弘扬工作。2009年以来,全市经过挖掘整理并已确认的省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达27个。为进一步传承和展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市政府先后投资5亿多元,修建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成吉思汗、纳仁汗、苏鲁德、巴义达等文化广场,为松原市增添了浓郁的民族文化特色。

  (二)助推民族企业健康发展

  松原市政府积极为少数民族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争取扶持资金1000万元,促进了少数民族企业的健康发展。2007年,全市三家民族企业被国家民委批准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2012年,全市五家民族企业被国家民委批准为“十二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2007年以来,全市民族企业已经得到国家贴息贷款近5000万元。

  (三)社区民族工作扎实有效

  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在基层。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在联系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前郭县政务大厅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地娜荷芽、巴特尔、哈萨尔等社区设立了少数民族接待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热心、细致、周到的服务;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前郭县蒙古艾里社区、哈萨尔社区和宁江区团结街等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营造了各民族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省民委_崔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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