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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难点问题 营造和谐环境 不断加强城市民族工作--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时间: 2013-12-18 15:09:00 来源: 字体显示:  

  多年来,我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始终将城市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加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解决城市民族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举办形式多样的民族文体活动,不断促进城市民族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全市和谐稳定的民族工作大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注重宣传、树立典型,营造城市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 

  近几年,我市城市民族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两比一创”活动为契机,利用新闻媒体加强了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和民族政策常识的宣传教育。2010年至2012年连续三年,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在通化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通化日报、通化电台开辟了“民族团结进步先模谱”专栏,宣传先进集体10余个、先进个人30多人次。在通化宣传网页中设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专栏,同时,还通过统一制作宣传展板在繁华路段集中展示、发放宣传单、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常识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2006年、2010年连续召开两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共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100名,先进集体30个。此外,我们还积极会同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委室以及市委、市政府督察室等单位认真抓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近几年我市累计组织督察、视察等活动十余次,有效促进了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举办活动、扩大交流,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谐融洽 

  坚持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继2008年第三届民运会后,2012921日在通化师范学院体育场隆重举办了全市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县(市、区)和通化师院代表队的3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秋千、跳板、押加、民族式摔跤等7个大项、14个小项的比赛。运动会获得了圆满成功,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坚持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市范围的少数民族文艺汇演。2011年,结合建党90周年的契机,我市举办了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各县(市、区)以及市直等单位共表演了18个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演出受到各族群众的热烈欢迎。 

  坚持每年举办端午节朝鲜族大联欢活动。我市每年端午节前夕都组织各县(市、区)老年协会、民族文化馆、民族学校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玉皇山公园举办联欢大会,吸引观众数千人到现场观看。到今年为止已连续举办了20届。这种既有群众广泛参与,又具有传统特色的活动,已成为我市城市生活中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我市各地也十分重视开展经常性的民族活动,辉南县的民俗节,梅河口市的朝鲜族春游,通化县的少数民族运动会等已成为当地的特色活动,深受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 

  三、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推动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 

  不断加强与社区的工作联系,促进社区民族工作的开展。2011年9月市民委和东昌区民委联合组织了10多个民族特色浓郁的文艺节目深入民强社区开展了社区少数民族慰问演出,受到了广大社区居民的热烈欢迎。每年都利用社区宣传橱窗及通过宣传横幅、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民族常识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积极协调解决社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1年筹措资金和物质为民强社区硬化广场500平米。梅河口市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民族工作进社区,每年都举办社区少数民族文艺演出,2012年梅河口市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现场会,推出了以桥西社区为代表的民族工作模范社区,并以点带面充分发挥桥西社区民族工作的幅射作用,使全市社区民族工作有了深入推进,取得了实效。 

  注重加强对企业民族工作的指导。我市以省民委、省国资委《转发国家民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民族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契机,及时将文件下发到市辖的70多户国有企业和各县(市、区),并深入有关国有企业进行了调研。辉南卓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市的国有企业,同时也是十一五期间民品企业,该企业一向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不仅大量招收少数民族职工,使企业少数民族职工达到160多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同时还利用企业的宣传窗、宣传图版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营造了各民族职工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市民委还充分调动民族企业家积极性,为民族工作做贡献。通化一洋保健品有限公司,先后投入资金100多万元,用于支持民族文化活动的开展和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构建平台、创造条件,为民族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经济发展是根本,也是城市民族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2012年11月,按照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市成立了以市民委为主管单位,有60多名协会成员的通化市朝鲜族企业家协会。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朝鲜族企业家队伍建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为民族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促进企业发展搭建了有利的平台。2012年,我市抓住国家对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进行重新调整的契机,共推荐吉林卓越食品有限公司、吉林修正药业集团、吉林正方牧业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为“十二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仅2013年第二季度,共申报流动贷款贴息资金7亿多元,将享受国家贴息资金500多万元。 

  五、发挥职能、保障权益,解决城市民族工作热点难点问题 

  加强监管,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几年来,我市每年年末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各地开展清真食品的专项检查活动,2012年11月份,市民委会同工商局、商务局、药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对全市100多家清真食品网点(清真饭店、清真企业、清真摊床等)开展了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清真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穆斯林群众的餐饮需求。 

  注重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积极落实肉食补贴政策,由2008年的每人每年12元不断提高到2012年的每人每年70元,目前每年补贴资金达35万元。先后协调资金220多万元新建清真寺,并解决了回族殡葬用车,修建了回族墓地公路。 

  帮助解决民族领域的难点问题。近几年,协调资金50多万元,投入到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朝鲜族中学、老年协会等单位开展少数民族文体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协调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完成了通化市朝鲜族学校山坡路段的改造工程,解决了学生上学难问题。我市辉南县还成立了民族医院,对城镇及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群实行免费医疗。 

(责任编辑: 省民委_崔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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