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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
时间: 2017-08-22 15:43:00 来源: 字体显示:  

   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  与全省一道同步全面实现小康

  ——《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时期我省民族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促进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

  

  一、科学编制和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科学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载体,对于我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实现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把《规划》列为全省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为编制好《规划》,省民委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工作组;围绕规划中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特色产业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重大课题,多次赴民族地区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初稿后,又多次征求各市(州)及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省民委委员单位、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基层民族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同时,《规划》充分吸收了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成果,注重与省直各部门相关发展规划相衔接,力求做到构架科学、主体明确、重点突出。

 

   二、《规划》提出了当前和今后几年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规划》立足我省实际,明确指出“十三五”时期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民生进一步改善,民族教育稳步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规划》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6项定量指标,力促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更加精准和扎实。

   为确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落到实处,《规划》提出打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加速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新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等9大类主要任务,提出了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民族医药发展、民族文化建设、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等8个专栏23项重点工程和涉及人口较少民族文化、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专栏14个重点项目,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省支持、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具体路径和建设重点,为我省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规划》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行动指南

   《规划》思路新、定位准,提出的目标任务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既符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又高度契合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需要,突出了吉林特色,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

   为确保更好地贯彻实施,《规划》从财政、投资、金融、土地、产业、生态、人才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

   《规划》已经出台,接下来的工作重在落实,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推进《规划》实施,作为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事来抓,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到各地各部门的规划、计划中,分解细化目标,落实相关任务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责任编辑: 省民委徐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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