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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光子: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朝鲜语文协作工作
时间: 2014-05-12 09:16:00 来源: 字体显示:  

  

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 

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朝鲜语文协作工作 

省民委党组书记 姜光子 

  吉林省是全国唯一辖有朝鲜族自治地方的省份,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有朝鲜族183万,其中吉林省朝鲜族人口104万,占全国朝鲜族人口总数的57%,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数的47.58%。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共有朝鲜族人口75万,占全省朝鲜族总人口的72%。另有近30万朝鲜族散居于省内其它城市和朝鲜族乡镇。吉林省朝鲜族日常生活普遍使用朝鲜语,朝鲜语文在朝鲜族自治地方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社会文化功能。我省现有130所朝鲜族中小学,3家朝鲜文图书出版社和1家民族音像出版社,有23种朝鲜文报刊,朝鲜文图书出版量占全国朝鲜文图书出版总量的82.5% 

  1975年,国务院“为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要求“统一或分别建立跨省(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作小组”,并明确指出“朝文协作,包括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由吉林负责”,赋予我省朝鲜语言文字跨省协作牵头省份责任。1977年,东北三省朝鲜语文协作领导小组正式组建,并在我省单独设立了“三协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三十多年来,在国家民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各协作省份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促进我国民族团结、维护边疆文化安全的角度,高度重视做好朝鲜语言文字工作,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坚持统筹协调、主动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积极做好朝鲜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努力加强人才培养,切实推进朝鲜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为保障朝鲜族合法权利,继承和弘扬朝鲜族传统文化,提升国家软实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一、建立协作工作机构、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三协”成立后,从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营造氛围三方面入于,着力培厚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基础。在东北三省朝鲜语文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之下,三省分别建立了朝鲜语文工作机构,落实了行政编制和工作经费,保证这项工作有人负责、有钱办事。建立了《东北三省朝鲜语文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简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细化了成员责任,规范了工作流程,实现了协作工作从自由松散向紧密合作的转变。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语文的宣传,早在1977年,“三协”就编印了第一部民族语文宣传册一一《革命导师论语言》,重温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语言的基本理论,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民族语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打开工作局面创造了条件。我省朝鲜族自治地方高度重视朝鲜语言文字工作,逐步强化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延边州成立了民族语言工作委员会,长白县成立了翻译中心,延边州各县()也都设立了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逐步形成了省、州、县()三级朝鲜语言文字工作体系。 

  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三协”工作只有实现专业化、技术化,才能切实满足工作任务的需要。为此,我们于上个世纪80年代,就先后建立了朝鲜语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延边语言研究所、中国朝鲜语学会和各省朝鲜语学会等朝鲜语科研机构和学术性社团组织,组织相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理论和应用问题进行了研究,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研究成果,不断推动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促进了朝鲜语言文字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针对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缺少专业平台、朝鲜语言文字政策宣传缺少窗口和阵地的问题,1977年,“三协”创办《朝鲜语文工作通讯》,后更名为《中国朝鲜语文》,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目前,杂志已发行到国内20余省和国外7个国家,成为宣传党的民族语文政策、交流朝鲜语言文字教学和科研成果、富有民族特色的平台和载体。 

  二、制定政策法规、实现协作工作有法可依 

  我省积极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及协作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1985年,延边州在全国30个自治州中率先出台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此后又在全国率先出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单行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朝鲜语言文字的使用要求、管理机构、重点工作等,实现了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的依法管理。目前,延边州和长白县已制定出台有关朝鲜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条例4部,从地方印鉴、一块牌匾,到州委、州政府召开的会议、出台的文件,凡是涉及使用朝鲜语文的领域,都有详细明确的法律规范,有力推动了朝鲜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 

  朝鲜族自治地方注重抓好社会宣传,坚持把宣传民族语文政策法规与发展特色旅游结合起来,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了各界学习、贯彻民族语文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朝鲜语言文字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得到了提升。 

  三、强化政策落实、保障朝鲜语言文字的正确应用 

  “三协”建立之初的首要任务,就是拨乱反正,尽快恢复朝鲜语文的学习使用。高考制度刚刚恢复,“三协”便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提出解决朝鲜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加高考的问题,从而掀起了朝鲜族青少年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的热潮,推动了民族教育焕发生机。近些年,我们又积极协调落实了朝鲜族考生加分政策,朝鲜族学校“双语教学”得到巩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4%以上,超过全省35%的平均水平。 

  “三协”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文政策为己任,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了朝鲜族正确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推动朝鲜族自治地方单独设立翻译机构,朝鲜族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和朝鲜族聚居或杂居的乡(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翻译人员。朝鲜族自治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布告等文字材料,同时使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的公章、牌匾、奖状、证件、标语、公告、广告、标志、路标等均并用朝、汉两种文字。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用朝、汉两种语言文字审理和检察案件,朝鲜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获得保障。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朝鲜语文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各个方面,我们充分认识这些领域在促进朝鲜语言文字保护、使用和传承中的作用,积极开展相关协作工作,努力推动朝鲜语言文字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民族教育是民族语文工作的基础。“三协”成立时,三省朝鲜族学校教育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民文图书出版和民文教材出版都处于薄弱和无序状态。为改变这一现状,“三协”在三省范围内选择6所小学作为试点,组织开展了学制、课程、教材改革和实验,并向全国朝鲜族中小学大面积铺开,有力推动了朝鲜族教育的发展。目前,全国朝鲜族中小学使用的教材都由延边教育出版社编译出版,“十一五”期间,延边教育出版社每年出版幼儿园、小学、中学、职高朝文版教学用书400多种,基本满足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需要。针对散居地区普遍反映的朝鲜文教材难教难学、把握不了的问题,“三协办”组织开展了朝鲜语文教学观摩活动,通过观摩自治地方优秀朝鲜语文教师的现场教学,提升了散居地区朝鲜语文教师的教学能力。 

  民族语言是传承民族文化的载体,也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我们协调省财政厅专门设立了“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4年来共投入5520万元,重点扶持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创作演出的文艺院团、文化馆站、民文图书出版等建设项目。延边州歌舞团是具有60年历史、享誉国内外的民族文艺团体,省政府积极支持延边歌舞团建设,投入专项资金扶持打造优秀文艺节目。在历次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延边州歌舞团都代表吉林省参演,其创作演出的精品节目屡屡获奖,成为代表中国朝鲜族最高艺术水准的金字招牌。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艺创作,我省举办了“少数民族新歌大赛”,其中有10余首朝鲜族歌曲获奖。 

  少数民族新闻媒体既是传播少数民族文化的主要阵地,也是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示范榜样。2006年,我省开办了全国唯一一家朝鲜语卫星电视节目——延边卫视,结束了我国没有朝鲜语卫星电视节目的历史。目前已在全国19个地区、50多个县()实现落地。省政府加大对朝鲜语广播扶持力度,改善民语广播接收、发射设备,延边人民广播电台每天播出两套朝鲜语节目,全部为自采、自编、自制。省里每年投入1600万元,专门用于译制朝鲜语广播电视节目,有效提高了朝鲜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水平。 辽宁、黑龙江两省部分朝鲜族聚居城市开办有朝鲜语广播节目,满足了朝鲜族群众收听、收看本民族语言节目的要求。朝鲜文图书出版事业正常运行,我省对朝鲜文图书实施不限制书号、免收条码制作费、优惠增值税、所得税等政策,并制定和落实了“每出版一种民文图书给予2万元补贴”的扶持政策,减轻了朝鲜文图书出版部门负担,增强了朝鲜文教材、教辅及图书的供给能力。同时,举办全国朝鲜文图书评奖,努力提升朝鲜文图书质量,朝鲜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基本获得满足。 

  五、加强学术研究能力、提升朝鲜语文三化水平 

  语言规范化是语言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规范化程度决定语言文字的发展程度。“三协”成立之初,明确了“朝鲜语要立足我国实际、向平壤看齐”的语言规范化标准,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中韩建交之后,韩国语影响日益扩大,我国朝鲜语受汉语和朝鲜、韩国不同规范标准的影响,长期存在语言规范的动摇和用词标准混乱的现象。为了推动我国朝鲜语健全快速的发展,“三协”组织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延边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中国朝鲜语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调研、边境地区跨境语言文字调查、全国朝鲜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研,及时研究解决朝鲜语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中国社科院共同组织开展“中国朝鲜语使用情况普查”,对三省朝鲜语言的使用及方言使用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朝鲜语方言调查报告》、《中国朝鲜语实态调查报告》和《朝鲜族方言分布图》,为协作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三协”按照“保持中国特色,便于国际交流”的国内朝鲜语规范化标准化原则,组织专人编制修订了朝鲜语“四法(正音法、正字法、隔写法和标准符号法)”标准和17项朝鲜语规范标准细则,审定公布新词术语23000余条,编辑出版《朝鲜语规范集》、《汉朝世界地名录》、《世界人名翻译词典》等工具书和规范用语图书,不断丰富词库,增强了朝鲜语信息承载功能。 

  作为辖有朝鲜族自治地方的省份,我省加强朝鲜语社会用语管理,分别组织全国省会城市规范用语座谈会、广播电视规范用语座谈会及报刊规范用语座谈会,努力提升朝鲜文社会用语的规范化率。在人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自治地方建立朝鲜语文工作目标考核机制,结合自治条例宣传日、民族团结月活动,组织知识竞赛、演讲大赛、广播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民族语文政策和规范用语,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延边州建立朝鲜语文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将朝鲜语文工作任务纳入到《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每年年初由州政府与所辖县市政府分别签订《朝鲜语文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工作开展。延边州各县(市)都制定了市面用语管理办法,连续多年组织开展“制作市面用语物信得过单位”评比活动,市面用语物规范化程度达到90%以上。 

  加强国际间交流,与朝鲜国语查定委员会、韩国国立国语研究院等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共同举办国际学术会,韩、朝、美、日等国学者合作共同编辑出版了《国际标准信息技术用语词典》,中朝韩就“三国在朝鲜语四法领域不再扩大差距”达成协议,逐步缩小了国际间差异。 

  六、强化人才培养、打造优秀的朝鲜语文工作队伍 

  我省作为牵头省,高度重视朝鲜语言文字人才的培养,努力为协作省份和自治地方提供人才动力和智力支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全国朝鲜语编译人才资源,建立朝鲜语言文字人才资源库。  

  2010年以来,针对协作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领域朝鲜语翻译人才缺乏、业务水平低的实际,我们协调中央翻译局、国家民委等部门,采取集中培训、分类指导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培训朝鲜语言文字翻译人才。目前已培训来自各级民委、新闻出版、检察院等系统的翻译人员近200人。充分发挥延边大学朝鲜语文专业的学科优势,每年为协作省份提供预科生指标,使更多的朝鲜族考生进入这所国家“211工程”高等学府,接受高水平的朝鲜语言文字专业的培养,目前,已为协作省份定向培养朝鲜语言文字工作者近2000人。定期组织东北三省朝鲜语知识竞赛、东北三省朝鲜族中学生朗诵比赛,极大提高了朝鲜族青少年的语言文字素养。建立朝鲜语言文字人才激励机制,每5年对朝鲜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2年开展“正音奖”学术评奖,鼓励学术创新,促进了语言文字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七、密切配合、努力提高协作工作水平 

  “三协”成立后,各省间精诚团结,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了“民主协商、共同联动、统分结合、紧密协作”的工作格局。坚持每年牵头组织召开协作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和朝鲜语言文字规范业务会议,并做到会前认真对话磋商、互相讨论,共同谋划年度工作任务和重点活动,达到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增进了彼此间的共识,凝聚了朝鲜语文协作工作的合力。每5年召开一次协作工作成员大会,分析工作形势,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表彰先进模范,推动了朝鲜语言文字协作工作与时俱进。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协作工作简则,明确职能任务,规范协作程序,保障了协作工作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开展和运行。各协作省份不等不靠,立足本省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思考,组织开展了富有地方特色的一系列活动,打造了朝鲜语言文字区域品牌活动,从而丰富了协作工作的实践成果。辽宁省从1987年开始每年举办朝鲜族学生作文竞赛,促进了青少年朝鲜语文水平的提高。黑龙江省连续多年举办全省朝鲜语演讲比赛,提升了青少年规范用语运用能力。作为牵头省份,我们注重发挥朝鲜族自治地方的资源优势和引领示范作用,为协作省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每年组织朝鲜语文工作者赴民族自治地方考察学习,提高了散居地区朝鲜语文工作水平,受到协作省份的欢迎和肯定。 

  (本文摘编自姜光子同志“在六省(市)朝鲜语言文字协作工作协调会议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 省民委_白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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